離婚可以請求精神賠償嗎

離婚可以請求精神賠償嗎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爲,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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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離婚能請求精神賠償嗎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結婚需要兩個人同意,離(這個詞不能發)婚只需要一個人就可以,不需要對方同意,對方不同意,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至於財產,當然有法律規定。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夫妻一方有過錯致使婚姻家庭關係破裂,離婚時對無過錯的一方所受的損失,有過錯的一方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

修正後的婚姻法增設了離婚時的損害賠償制度,因一方的法定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賠償請求權,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主要涉及到兩方面,就包括精神利益損害的賠償和精神痛苦的賠償。很多時候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法定過錯行爲的,就會給另一方的精神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害,那麼此時要求精神方面的賠償,其實也是合情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