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起訴上可以寫精神賠償請求嗎

一、離婚起訴上可以寫精神賠償請求嗎

離婚起訴上可以寫精神賠償請求嗎

離婚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我國新修訂的民法典首次確立了離婚損害賠償制度。包括財產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一)財產損害賠償旨在填補財產損害,其賠償範圍應以因離婚所遭受的財產實際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爲限。

(二)精神損害賠償兼具有經濟補償和精神撫慰雙重功能,它包括精神利益損害賠償和精神痛苦損害賠償兩部分。精神損害是無形的,也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但是可以透過金錢來補償,這種補償既從經濟上填補受害人之損害,又從精神上慰撫受害人因合法權益遭受損害之痛苦。

二、離婚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一)存在違法行爲

違法行爲是指公民或者法人違反法定義務、違反法律所禁止而實施的作爲或不作爲。違法行爲作爲構成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的要件之一,其主要特徵是違法性,表現在離婚案件中,因配偶一方之違法行爲致使婚姻關係破裂而離婚,即爲有違法性存在,主要指: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導致婚姻關係破裂的違法行爲。

(二)存在損害事實

損害事實是指一定的行爲致使權利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受到侵害,並造成財產利益和非財產利益的減少或滅失的客觀事實。它是確定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的必備要素,是構成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的前提。只有一方當事人遭受精神損害的事實客觀存在,才能產生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三)違法行爲和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在侵權損害的因果關係中,存在直接因果關係和間接因果關係,表現在離婚案件中亦如此。配偶一方實施的重婚、餅居、通姦、虐待、遺棄等違法行爲,是導致婚姻關係破裂而離婚、造成無過錯方遭受精神損害的直接原因。當然,也不排除有些精神損害後果是透過間接的形式表現出來的。在離婚案件中,有時配偶一方實施違法行爲並不是直接針對另一方,如一方因盜竊罪被判長期徒刑,其行爲可能傷害夫妻感情,給無過錯方造成極大的精神損害。因此,只要配偶一方有違法行爲存在,並且這種行爲導致了無過錯方的精神遭受損害,無論這種損害事實是直接原因還是間接原因造成的,均應認定違法行爲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係。

(四)主觀上有過錯

這裏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形式。故意侵害他人精神利益的要承擔民事責任,同樣過失侵害他人精神利益的也應承擔民事責任。表現在離婚案件中,過錯方主觀上應有意圖違反民法典或其他法律,傷害夫妻感情,導致家庭破裂的故意或過失,客觀上應有實施如重婚、拼居、通姦、虐待、遺棄等違法行爲。

在離婚案件中,一方如存在重婚、虐待、遺棄等違法行爲的,對婚姻中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這類離婚案件中的受害者可以要求相應的賠償。按照自身的實際情況,我國的人民法院對這類當事人進行保護,處罰這類違法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