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產重組程序

公司破產重組程序
請問關於公司破產重組程序是怎樣規定的?
首先提出申請,法院受理後會通知債務人及債權人並作出公告,之後指定管理人,由破企業將自己的資料轉交給管理人,由其管理破產清算期間的所有事物,破企業可以監督管理人,但是不能代替管理人做決定,如果對管理人的做法有異議可以向法院申請更換管理人,具體清算事務就是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了,清算完畢後由管理向法院提出終結破產程序,法院在15日內作出裁定,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