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次人才個人所得稅退稅款

高層次人才個人所得稅退稅款
成都個人所得稅退稅
如果納稅人因各種原因誤交稅款。如重複交納扣繳、錯用稅率、錯用稅種、企業誤填代碼等,則可以申請退稅,申請退稅時應按規定攜帶和提交如下材料:
(一)完稅憑證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審覈無誤後,原件退還納稅人)。
(二)誤徵誤交稅款所屬期的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表複印件一份。
(三)退(抵)稅款申請表(《企業誤交稅款退稅申請表》)一式四份。
(四)退稅申請,須註明申請退稅原因及申請退稅金額。
(五)發放工資簽收單或銀行發放單複印件一份。
(六)員工聘用合同複印件一份。
(七)因事務所、網站等原因誤交稅款的,需附上述單位出具的《情況說明》。
(八)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納稅人應承諾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和內容真實、可靠、完整。所有複印件加蓋公章並統一使用A4紙樣,表格用黑色水筆填寫,外文資料須附翻譯件)。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如下:
第一條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四、勞務報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八、財產租賃所得;
九、財產轉讓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徵稅的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