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作品分爲

合作作品分爲
合作作品分爲哪幾種

合作作品是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創作完成的作品。主要有兩種:

1、數人共同創作成立的某一無法將每人所創作的部分予以分割而進行個別使用的單一合作作品。各國著作權法均規定,此種作品爲合作人所共有。

2、數人爲共同利用的目的,將每個單一作品相互加以結合而成的結合合作作品。這類作品,其外觀雖具有單一作品的形態,但實質爲幾個可獨立使用的作品以形式上的結合。各國著作權法均規定,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作者對各自創作部分單獨享有著作權,但行使權利時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體的著作權。

可見,合作作品與獨著作品是以作者的數量爲依據對於作品做出的分類方法,從邏輯上講,這種分類方法以“二分法”的方式窮盡了作品的整體,換言之,以全體作品爲集合時,合作作品與獨著作品互爲補集。

綜上所述,合作的作品著作權持有人有多個,他們對同一作品享有著作權,可以在許可範圍內使用。作者行使著作權可以將作品出版或者轉讓,在徵得其它作者同意的情況下,簽署協議書。當然,有的合作作品對應多個子作品,這樣,作者可以單獨使用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