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爲哪三種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爲哪三種
請問一下各位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爲哪三種
勞動合同期限是指勞動合同起始至終止之間的時間,或者說是勞動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時段。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2條的規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爲下列三種: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種勞動合同的特點是,勞動關係只在合同有效期內存續,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種勞動合同德特點是,勞動合同沒有確定的合同終止日期,只有在符合法定或約定的條件下,勞動關係纔可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爲合同終止條件的勞動合同。這種勞動合同的特點是,當合同中約定的工作完成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