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西安購房政策

現西安購房政策
西安購房政策是什麼

自2017年6月28日起,在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長安區行政管理區域及高新區、經開區、曲江新區、滻灞生態區、航天基地、國際港務區、灃東新城等開發區規劃區域範圍內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須提供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含2年)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


補繳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不得作爲購房的有效憑證。


經批准引進的各類人才除外。


西鹹新區參照執行


注:目前周至縣藍田縣暫無規定


房管局服務熱線:029-965345


2017年全國各大城市紛紛發佈限購政策,6月28日,西安市出臺了關於住房交易政策有關問題的相關通知,7月7日,西安市房管局出臺了具體的的實施細則,對於準備在西安購房的購房者來說,瞭解政策十分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