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爭奪撫養權我不給

前妻爭奪撫養權我不給

離婚三年後,爲爭取對女兒芳芳的撫養權,現居南寧的凌女士不惜與前夫樑先生對簿公堂。昨日,記者從合山市法院瞭解到,鑑於凌女士已經再婚,現有證據難以判斷她的現任丈夫是否真的願意撫養芳芳,更無法判斷他今後是否會對孩子好,法院認爲,相較之下,由芳芳生父樑先生撫養更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據此,法院依法駁回了凌女士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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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又想爭奪撫養權,我該怎麼辦啊?

監護人爲了監護人的利益可以合理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但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是需要受到限制的。
從保護被監護人利益出發,監護人對其財產有管理權,包括使用、收益的權利及其爲了使被監護人的財產利益增加的處分行爲,否則不得對其財產進行處分。
你完全可以從買車有利於孩子的學習、生活的角度出發做出答辯,她起訴變更撫養權沒用。
以上是對前妻又想爭奪撫養權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