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未達成一致意見法院

離婚財產未達成一致意見法院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爲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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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對離婚達成一致意見且雙方意思表達真實

大家都能理解理解本條件的含義,要想協議離婚,男女雙方必須都同意,有一方不同意也不能去民政局辦理離婚協議手續。但要注意的是,夫妻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必須是發自內心的真實感受。現實生活中,爲了達成一定的目的而假離婚的情況經常發生,可是由此而引起假戲真做的情況也數不勝數,在這種情況下的受害者很難找到證明自己假離婚的證據,因此,法邦網專業婚姻家庭律師提請您,如果離婚並不是您的真實意思,就不要在離婚協議上面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