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繼承買賣流程

北京房屋繼承買賣流程
北京房屋繼承過戶流程
 辦理住房繼承過戶,需要繼承人首先取得繼承公證書。然後憑公證書和死者名義房產證,契稅證明,土地證,死者死亡證明和婚姻情況證明,繼承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住房繼承過戶手續。

《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四條

房屋登記,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辦理。

本辦法所稱房屋登記機構,是指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其設定的負責房屋登記工作的機構。

第三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檔案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併,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併,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