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離婚手續辦理流程

香港離婚手續辦理流程
香港離婚手續需要怎麼辦理?具體流程
你好!要分居1年纔可以。在香港辦理離婚手續,最好就是找一位律師。 你可以委託香港的律師給你辦理,香港一般是先簽分居協議的,協議內容上是關於財產和孩子的分割,雙方同時到場,簽完就算分居,分居滿二年以後,算正式離婚。因爲在香港律師代表法律意見,相當於內地公證機關,他們在場就有效。 在香港,可以向離婚法庭申請離婚的唯一理由,是婚姻破裂至無可挽回,而離婚申請人必須證明下列任何一項或多項事實情況,纔可得到離婚令: 1. 配偶與第三者發生關係,而離婚申請人不能忍受和配偶共同生活 2. 配偶行爲表現(如肆賭、不顧家、暴戾)令配偶申請人不能在合理情況下繼續與對方共同生活 3. 配偶連續遺棄家庭最少一年 4. 夫婦雙方連續分居超過一年,而對方願意離婚 5. 夫婦雙方連續分居超過兩年 溫馨提醒:一定要找律師,因爲香港是法治社會,你自己一個人搞不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