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義務的遺囑公證

附義務的遺囑公證

公證制度是國家司法制度的組成部分,是國家預防糾紛、維護法制、鞏固法律秩序的一種司法手段。公證機構的證明活動與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訴訟活動不同。前者是 在發生民事爭議之前,對法律行爲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事實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給予認可,藉以防止糾紛,減少訴訟。需要注意的是,依照法律必須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爲,則公證證明就成爲這些法律行爲生效的必要條件。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遺囑可以附義務嗎


我國繼承法中承認可附義務。公民立遺囑時,除處分自己的財產外,往往還要託付其他後事,這就發生了遺囑中的義務,對於遺囑人的這種終意表示,應予尊重並予執行。《繼承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遺囑繼承或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有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經有關單位和個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遺產的權利。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沒有正當理由而不履行遺囑中合法的義務,卻接受了遺產,經利害關係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遺產的權利。並不影響該繼承人依照法定繼承取得遺產。

遺囑可以附義務嗎”的介紹,我們瞭解到有效的遺囑應滿足的條件及遺囑是可以附義務的。訂立有效的遺囑是按照立遺囑人真正地分配自己遺產的前提,所以要慎重對待,最好諮詢專業的遺產繼承律師,幫助你審覈訂立遺囑過程中出現的各種法律風險,更好地維護立遺囑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