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詐騙600萬怎麼判刑

金融詐騙600萬怎麼判刑

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發生在金融領域的犯罪活動也急劇增加,其中金融詐騙犯罪活動已成爲危害最大的經濟犯罪活動之一,其嚴重破壞了國家的金融財稅秩序和社會秩序,直接危害到經濟建設的健康發展。金融詐騙犯罪已成爲當前金融領域的一大公害。依法防範和打擊金融詐騙犯罪活動,已成爲世界各國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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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非法集資600萬主管如何判刑


主管如果不知情就表明沒有存在非法集資的故意,就不涉嫌相關犯罪。但一般來說,此種情形,主管是知情的,需要按照非法自己的量刑標準進行處罰。

集資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規定,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