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法關於行車使用手機

道路交通法關於行車使用手機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爲。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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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開車玩手機罰款規定是什麼

交通法開車玩手機罰款規定是200元以下的罰款,開車玩手機屬於違法行爲。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爲。

開車打手機處罰規定如下:

1、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爲的,記2分;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附件2:違法記分分值的規定。

2、駕駛機動車時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爲;處警告或者20-200元罰款。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