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工資計算方法,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年休假工資計算方法,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年休假工資計算方法,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年休假的工資參照正常上班時的工資,與正常上班時的工資相同。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及第五條規定,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