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宣告被撤銷後還能不能要求返還財產

死亡宣告被撤銷後還能不能要求返還財產
死亡宣告被撤銷後還能不能要求返還財產
死亡宣告被撤銷的人可以請求繼承人返還財產。
1.因死亡宣告而直接取得財產的,不論是因繼承或是受遺贈都應返還原物。即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被撤銷死亡宣告的人有權請求返還財產。依照《民法典》繼承編的規定取得財產的自然人或者組織,應當返還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給予適當補償
2.第三人合法取得原物的,因其受善意取得制度的保護,其效力不受撤銷宣告的影響,因此第三人合法取得的財產可以不予返還。
3.如果利害關係人爲取得財產而採取隱瞞事實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的,除了應當返還原物和孳息外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十三條,被撤銷死亡宣告的人有權請求依照本法第六編(繼承)取得其財產的民事主體返還財產;無法返還的,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利害關係人隱瞞真實情況,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財產的,除應當返還財產外,還應當對由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