燙傷賠償標準

燙傷賠償標準
燙傷賠償標準
燙傷賠償標準如下:
1.醫療費。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
2.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賠償。
3.誤工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的賠償應當按照其收入的實際損失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可以參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當地同行業、同工種、同等勞動力的平均收入酌定。
4.護理費。護理人員有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本意見關於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無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計算。
5.營養費。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計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