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規定代理所不能申請商標

商標法規定代理所不能申請商標
商標法規定商標可以提前續展嗎

商標不能提前續展,商標續展只能在商標到期前12個月開始辦理,到期沒有續展,還有六個月的寬展期,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爲10年。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註銷其註冊商標。商標局對商標續展註冊申請審查後,核發商標續展證明,不再另發商標註冊證,原商標註冊證與商標續展證明一起使用。


商標續展商標局會下發兩個檔案,45個工作日下發商標續展受理通知書,4-6個月下發續展證明。


申請續展註冊商標遞交相應的申請檔案:


(1)《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


(2)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檔案(複印件)


(3) 委託代理的提交《代理委託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4) 註冊證複印件


(5) 申請檔案爲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