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傷殘鑑定

工傷保險傷殘鑑定
報工傷險用傷殘鑑定嗎?
工傷流程如下:
1、申請工傷認定。單位在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申請,如果單位未按時申請,員工可以在事故發生後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2、治療及休息期。員工在醫院治療和休息期間,單位按月支付員工工資,工資保持原待遇不變。
3、勞動能力鑑定。員工在達到一定醫療期後,可申請傷殘鑑定。
4、工傷待遇審覈。員工在治療完畢或者勞動能力鑑定結束之後可申請工傷待遇,報銷醫療費用以及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
5、員工和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時,單位應該支付有傷殘人員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社保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工傷待遇審覈
1、工傷賠償包括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治療費、康復費、住院期間生活費、以及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相應等級的津貼。單位支付員工工傷期間的工資,以及傷殘的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地方法規確定支付方。
  2、工傷待遇審覈時在治療完畢或者勞動能力鑑定結果下達後,向社保遞交申請後下達的。主要資料有:工傷待遇審覈申請表、醫療終結或者勞動能力鑑定表、病例、出院小結、醫療發票及住院清單、工傷認定書和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3、受傷員工申請後在60日內下達待遇。
  4、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