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拘留管制重

拘役拘留管制重
拘役管制拘留

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拘役的期限爲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1年。


如果犯罪分子所犯罪行情節較輕則會被法院判處拘役刑罰,旨在短期內強制犯人進行勞動改造並剝奪犯人短期內的人身自由。


拘留是指將對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機關亦有拘留權,但各國允許拘留的總時間長度不一,有些國家甚至於可以無限期的拘留對象。


管制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一種量刑種類,是對罪犯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機關執行和羣衆監督改造的刑罰方法。判處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勞動,在勞動中應當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爲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3年。


拘役與管制和行政拘留的區別是:


1、拘役與行政拘留雖然都是短期剝奪自由的強制方法,但它們之間存在着明顯的區別:


(1)性質不同。拘役是刑罰種類之一;行政拘留屬於治安行政處罰


(2)適用的對象不同。拘役適用於犯罪分子;行政拘留適用於違反治安管,尚未達到犯罪程度的行爲人。


(3)適用的機關不同。拘役由法院適用,而行政拘留則由公安機關適用.


(4)依據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適用以刑法爲依據;行政拘留的適用以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爲依據;


(5)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爲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行政拘留的期限爲1日以上15日以下。拘役主要適用於罪行較輕、但仍需短期關押改造的犯罪分子。


2、管制也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一種量刑種類。管制是對罪犯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機關執行和羣衆監督改造的刑罰方法。判處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勞動,在勞動中應當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爲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3年。


拘役管制拘留的區別是怎麼樣的?拘役管制拘留這三個行爲都是相對於違法行爲人來說的,拘役,就是在短期內限制行爲人的人身自由,並且強制要求行爲人進行勞動改造的一種處罰手段,管制,沒有對行爲人進行關押,但是限制一定的自由由公安機關執行,公衆進行監督,對行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