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離婚後懷孕孩子出生證明

已離婚後懷孕孩子出生證明
離婚後孩子出生證明丟了怎麼辦理
可申請補辦《出生醫學證明》。根據河南省南樂縣人民政府網站資料,2015/1229/補辦《出生醫學證明》辦事指南:申請條件:《出生醫學證明》已經簽發過,但家長因丟失或摧毀等情況,需要補辦的。提供材料:1、由申領補證人提交原簽發機構提供的《出生醫學證明》存根、住院病歷、分娩記錄、首次簽發登記表複印件;2、原簽發機構對所提供的住院病例、分娩記錄和《出生醫學證明》存根聯真實性出具的證明信;3、補證機構(縣衛生行政部門)向申領補證人出具《關於委託覈實出生入戶情況的函》;由申領補證人攜帶《關於委託覈實出生入戶情況的函》到父母雙方戶籍地戶口登記機關調查並帶回《出生入戶情況回覆函》;4、《出生醫學證明》遺失的提交登報聲明作廢的報刊原件、塗改損毀的提交被損毀證原件);5、新生兒父母雙方有效身份證件、結婚證(或父子女親子鑑定證明)、父母戶口登記簿原件及複印件(原證僅顯示母親資訊的,只提供母親有效身份證件及戶口登記簿)。由申領補證人首先到《出生醫學證明》原簽發機構申請查找原住院資訊和簽發記錄。辦理流程:1、由申領補證人首先到《出生醫學證明》原簽發機構申請查找原住院資訊和簽發記錄;2、到縣衛生局申請補發,提交全部相關資料,經審覈合格後予以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