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後續治療費司法鑑定

工傷後續治療費司法鑑定
後續治療費如何鑑定

所謂後續治療費是指對損傷經治療後體徵固定而遺留功能障礙確需再次治療的或傷情尚未恢復需二次治療所需要的費用。實踐中的大量案例證明,受害人即使已經出院,但並非出院就等於“完全治癒”,很多受害者確需在半年、一年甚至更長時間後進行二次手術的。同時,又因其僅一年的法定訴訟時效,受害者會處於索賠的兩難境地。


按照最高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規定,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


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因此,如果有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當事人可以一併起訴,現在交通事故鑑定機構對後續治療費、需要的陪侍人員數量、甚至出院後還需要恢復休息多少天都可以出鑑定意見的(需要先做出傷殘等級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