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兩年多了還沒有房產證應該怎麼辦

交房兩年多了還沒有房產證應該怎麼辦
交房兩年多了還沒有房產證應該怎麼辦
1、開發商可能把房產抵押在銀行手裏,所以無法辦理,可以到房管局要求查詢,看看合同上有沒有約定。沒有的話與開發商協商,如果與開發商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主張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集體買房的業主可以聯繫其他業主,集體維權。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八條 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爲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爲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3、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第三十三條 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