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一方請求損害賠償

離婚一方請求損害賠償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爲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爲,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爲,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爲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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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過錯方如何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1、無過錯方作爲原告向法院提起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2、無過錯方作爲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單獨就請求損害賠償提起訴訟。  3、無過錯方作爲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