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毒品罪如何量刑

持有毒品罪如何量刑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爲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非法持有毒品罪如何量刑

非法持有毒品的數額是判斷量刑的基礎,最高可能是判處7年的刑法。在刑法中有些毒品犯罪是可以包含持有毒品犯罪的,但是也有些持有毒品犯罪會演化成其他毒品犯罪。

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規定: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非法持有毒品的行爲。其主要特徵是:

(1)犯罪客體是國家對毒品的管理秩序和公衆的健康。

(2)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爲具有非法持有毒品的行爲,即未經有關部門|批准而持有毒品。根據上述禁毒決定的規定,非法持有鴉片200克以上、海洛因1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3)犯罪主觀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鴉片、海洛因或者其他毒品而故意非法持有。

(4)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

【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