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效期

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效期

交通事故鑑定是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爲了解決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專門性題目,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職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修、分析、判定的一種調查流動。交通事故常見的鑑定有:法醫類鑑定、物證類鑑定、車輛類鑑定、道路鑑定、事故成因鑑定和財產損失評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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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認定書有效期是多久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按下列時限作出:

1、輕微事故5日內;

2、一般事故15日內;

3、特大、重大事故20日內。

因交通事故情況複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須報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准,按上述規定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