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駁回複審最新

商標駁回複審最新
商標駁回複審

由於商標涉及企業品牌的創建,現代企業普通重視商標申請,在重要的商標被駁回時,傾向於申請複審。

商標駁回複審,就是商標註冊申請人不服商標局駁回申請人申請註冊的商標,依據《商標法》第32條的規定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重新審查的行政程序。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商標局對該商標申請的《商標駁回通知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複審程序。

商標評審委員會自收到《駁回商標註冊申請複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十天內,經審查認爲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予以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認爲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