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人員失職罪既遂的判幾年

國有企業人員失職罪既遂的判幾年
國有企業人員失職罪既遂的判幾年
1、國有企業人員失職罪既遂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本罪的主觀方面只能由間接故意與過失構成。行爲人的行爲雖是直接故意的,但其對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結果卻是過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