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抵押貸款條件

在建工程抵押貸款條件
在建工程抵押條件
在建工程抵押必須具備以下幾方面條件: 1、在建工程抵押貸款的用途爲在建工程繼續建造所需資金。《物權法》出臺前信貸客戶不得用在建工程爲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也不能爲自己其它用途的債務進行擔保,而只能爲取得在建工程繼續建造資金的貸款擔保。《物權法》實施後在建工程抵押可以爲其他債權種類設定抵押,對在建工程抵押擔保的種類沒有限定。 2、在建工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已經交納全部土地出讓金,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3、《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應載明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三證的編號,故在建工程抵押必須已經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同時,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還必須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4、投入工程的自有資金必須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經確定工程施工進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