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註冊商標包含什麼條件

申請註冊商標包含什麼條件
申請註冊商標包含什麼條件
申請註冊商標條件分兩種,一是註冊商標的申請人要滿足的條件,另一種則是申請人申請註冊的商標需要滿足的條件。
我國實行商標自願註冊原則,商標的註冊申請必須由申請人主動向商標局提出,註冊商標的申請人應是企業法人、或個體工商戶、或農村承包經營戶、或其他依法獲准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
2)除此之外不符合商標註冊申請主體資格要求的,對其註冊申請商標局將不予受理。
申請的商標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商標的構成要素要符合規定,即由商標法規定的“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元素單一或組合組成。
2)商標的基本功能是識別作用,所以由以上元素構成的商標須具備自己的顯著性特徵,不能和其他商標產生混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九條
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商標註冊人有權標明“註冊商標”或者註冊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