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過的贍養協議書需公正處蓋章嗎

公證過的贍養協議書需公正處蓋章嗎

撫養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去承擔的責任。但生活中不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透過收養的方式才能爲人父母的現象,還存在着有些子女不願贍養自己年邁雙親的事實。前者應該按照法定程序收養子女,而後者則應按照贍養法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若是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有嚴重的情節或者造成了嚴重後果的,那麼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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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過的贍養協議書需公正處蓋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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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爲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的行爲。證明法律行爲是公證機構最主要的一項業務,主要有以下幾種:

(1)證明各種經濟合同。例如(房屋)買賣合同、租賃合同、承包合同、貸款合同、抵押合同、股權(設備、技術)轉讓合同、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勞動合同、企業兼併合同等;

(2)證明各種民事合同、協議。例如贈與合同、(遺贈)扶養協議、贍養協議、財產分割協議、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夫妻財產約定協議、賠償協議、民間借款(還款)協議、拆遷協議、宅基地使用協議等;

(3)證明收養和認領親子。包括公證收養協議、解除收養協議、事實收養、認領親子協議(檔案)等;

(4)繼承公證;

(5)證明各種單方法律行爲。例如辦理遺囑公證、委託公證、贈與公證、聲明公證、承諾公證、單方出具的擔保書和保證書公證、製作票據拒絕證書等;

(6)對現場活動進行法律監督和證明。例如招標投標、拍賣、抽籤、搖獎、公司創立大會等特定和不特定多數人蔘加的現場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