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理解無期徒刑

怎麼理解無期徒刑
怎麼理解無期徒刑?有什麼特別的地方?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而我國刑事處罰分爲主刑和附加刑兩大類。行爲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一、依法由人民法院判決的,犯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罪和其他嚴重刑事犯罪分子的無期徒刑。如輪姦婦女,依法判處無期徒刑; 二、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緩期執行期間,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減爲無期徒刑。 被判無期徒刑的罪犯,依法押送監獄執行刑期,接受教育改造,有勞動能力的,同時強制參加勞動,接受勞動改造。 被判無期徒刑的罪犯,都是罪行十分嚴重、民憤較大、社會危害性特別大的犯罪分子,爲維護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秩序,保護國家、集體、公民個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刑法給予這類犯罪分子以剝奪終身自由和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是有必要的、行之有效的。如八二年、八三年開展的從重、從快、從嚴的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活動,奠定了改革開放的良好社會秩序,當然,這是特定歷史時期的特殊手段,但依法從嚴處置各類嚴重刑事犯罪,仍然是刑法打擊犯罪的有效手法之一。 無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宣判之日起計算,判決宣判前先行羈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無期徒刑減爲有期徒刑後,執行有期徒刑,先行羈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判處無期徒刑,最低服刑10年可以出獄。 以上便是對怎麼理解無期徒刑這個問題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