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又反悔

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又反悔
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沒有規定實體、程序上的限定條件,只要雙方達成一致,內容、形式、程序不違反法律禁止性、強制性規定即可。


若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