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領結婚證房產證加女方名字

不領結婚證房產證加女方名字
不領結婚證房產證加女方名字
一、不領結婚證房產證加女方名字
    雙方沒有結婚,買房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
    房產證寫一方還是雙方的名字由雙方自行決定,法律不予干涉。如果房產證上寫了雙方的名字,則房子屬於雙方共有,如果雙方最終結婚了,則房子是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果雙方最終分手了,則也按共有財產處理。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二、沒領結婚證能不能分財產
    沒辦理結婚證的婚姻屬於無效婚姻,離婚時期間財產可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訴。
    沒有結婚證離婚時財產的分割,可以由雙方進行協商確定。期間,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共同購置的財產屬當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確定按份共有。協議不成的,可到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