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三輪車交通新規定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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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電動三輪車屬於機動車,但依照規定不予註冊登記,不能上道路行駛。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條規定,電動自行車、人力三輪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和其他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並領取牌證後,方可上道路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