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的使用條件

商標的使用條件
請問商標的正當使用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 註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地名,註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這一規定是對註冊商標依法享有的專用權的限制。一般來說,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服務上使用他人註冊商標屬侵權行爲。但如果使用他人註冊商標的行爲符合上述規定,就是正當使用,不構成侵犯商標專用權。 以上就是對商標的正當使用需要滿足哪些條件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