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達起算

公告送達起算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爲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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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達,諮詢一下公告送達起算是怎麼算的?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告送達起算日期按以下方式計算:

直接送達的,爲當場送達的時間。

郵寄送達的,爲簽收郵件的時間。

留置送達的,爲留置在受送達人住處的時間。

轉交送達的,爲轉交單位反饋的時間。

公告送達的,爲公告發出之日起滿三個月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