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如何籤合同

電子郵件如何籤合同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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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是否可以作爲電子合同

在保證該電子郵件真實性的前提下是可以作爲合同的。我國《合同法》規定的數據電文包括電子郵件,因此電子郵件是可以發出要約,作出承諾的。所以電子郵件可以作爲書面合同。但《北京市進階人民法院關於辦理各類案件有關證據問題的規定(試行)》裏面要求對電子證據必須作公證才能具有與原始載體具有同等的證明力。因此電子郵件最好作公證再提交到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