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和強制險的區別

交通法規,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爲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制定的法規。駕駛人員哪些行爲屬於交通違章行爲,交通違章後駕駛員應該受何種處罰等等問題在交通法規都能找到相應的答案,所以瞭解基本的交通法規對每個人來說都是很有必要的。

交強險和強制險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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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和強制險的區別是什麼呢?

交強險全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進行強制購買的一種保險。交強險是賠償第三者人員傷亡和損失,不管本車及本車人員的損傷的一種有侷限性的保險。並且因爲其強制購買的緣故,交強險的免責條款限制較少,但相對的,其賠償金額也比較有限。若在交通事故中有責任,交強險對死亡傷殘、醫療費用、財產損失的最高賠償額分別爲十一萬元、一萬元及兩千元,而若是在交通事故中無責任,其賠償限額則分別爲一萬一千元、一千元及一百元。賠償限額的多少是交強險和全險的區別的一個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