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沒有做公證離婚怎麼分

婚前財產沒有做公證離婚怎麼分
婚前財產沒有做公證離婚怎麼分
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雖然沒有辦理公證手續,但在離婚時除了仍然屬於個人財產,對方無權利主張分割的。離婚時只能分割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