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糾紛案件如何審理離婚糾紛案件的審理,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進入開庭審理。1、由原告宣讀起訴狀;2、由被告答辯 ;3、法庭調查:由雙方提供證據,分別舉證、質證。同時法官對案件事實部分進行詢問查實; 4、辯論階段,當事人雙方就案件爭議焦點發表意見; 5、最後意見;6、判決階段:法官根據案件情況,作出是否准許離婚的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