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價不能超過進價的多少

零售價不能超過進價的多少
零售價不能超過進價的多少
法律未有規定售價不高於進價的多少,法律僅規定不能傾銷,即商品的銷售價格不能低於成本價,只有一些商品超過市場價格的數倍或超出政府指導價浮動幅度制定價格的屬於違法行爲。國家實行並逐步完善宏觀經濟調控下主要由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一條 經營者進行價格活動,享有下列權利:
(一)自主制定屬於市場調節的價格;
(二)在政府指導價規定的幅度內製定價格;
(三)制定屬於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產品範圍內的新產品的試銷價格,特定產品除外;
(四)檢舉、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價權利的行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三條
國家實行並逐步完善宏觀經濟調控下主要由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價格的制定應當符合價值規律,大多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極少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
商品價格的確定可分爲市場調節價、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價格的確定還是有法律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