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中,怎麼證明夫妻共同財產最新的規定是什麼

離婚訴訟中,怎麼證明夫妻共同財產最新的規定是什麼
離婚訴訟中,怎麼證明夫妻共同財產最新的規定是什麼
一、有房產的,提交房產證或者購房合同、交款發票或者出資證明。
二、有銀行存款的,可申請法院調查,提交開戶行及銀行帳戶賬號;證明有股票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開戶券商名稱及股東代碼、資金賬號;證明有車輛的,應當提交行駛證、車牌號、車輛購置發票等。
三、離婚訴訟書證明對方公司擁有股權的,應當提交公司的工商登記情況、出資情況等證明。
四、證明一方債權債務的,除提交借款憑證以外,必須有資金流水證明。
五、離婚訴訟中證明夫妻雙方對財產有約定的,必須提交協議等相關證明。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