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爲債務,即必須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爲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爲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個人向單位借款借條需要怎麼寫呢?
貸款人(出借人):借款人:
法定住所及郵編: 實際經營場所及郵編:
法定代表人: 電話及傳真: 手機:
擔保人:
法定住址及郵編: 實際住址及郵編:
辦公電話: 家庭電話: 手機:
今有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 元,應於**年** 月 **日歸還,屆時一併支付利息** 元。
貸款人:
借款人:(簽名並蓋章)
擔保人:
時間:2005年 月 日
借條是人彼此之間爲處理財務、物資或事務來往,寫給對方作爲憑據或有所說明的條據。
一般格式爲:
1.標題。寫明“借條”。
2.正文:寫明事由或事實(涉及金額必須大寫)。
3.署名、日期。
範例一:借東西的借條
今借到長沙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列資料:
1、年終工作總結壹份。
2、項目開發計劃書壹份。
公司工程管理部
經手人:
年 月 日
範例二:借錢的借條
今借到×××人民幣 元整(¥: 元), 月內還清,不計息。
此據。
借款人(簽字):×××
××年×月×日,這就是個人向單位借款借條的範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