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方反悔

賣方反悔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賣方過戶時反悔怎麼辦?

可以透過不動產預告登記制度保護你的權益。所謂預告登記是《物權法》中規定的一個新的制度,它保護的是買受人的權益不受損害。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並經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即買受人)的同意而處分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該制度從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賣方一房兩賣而導致前面買受人的權利可能遭受的損害。依據《物權法》第二十條規定: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爲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預告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你可以與劉某約定向登記機關進行預告登記,該預告登記具有對抗第三人和限制原物權所有人的效力,效力期間爲三個月,期間的起點爲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若你真正實現不動產所有權的取得,在預告登記後三個月內應儘快到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所有權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