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設董事會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不設董事會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說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透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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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設董事會的有限公司章程要怎麼成立

股東履行下列義務:
(一)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利益。
(三)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帳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轉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續。
(四)不按認繳期限出資或者不按規定認繳金額出資的,應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五)公司註冊登記後,不得抽逃出資。
(六)保守公司商業祕密。
(七)支援公司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公司業務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