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冰毒多少克判死刑

販毒冰毒多少克判死刑

毒品犯罪是指違反國家和國際有關禁毒法律、法規,破壞毒品管制活動,應該受到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爲。而毒品辯護,屬於刑事辯護中的一個大的類別,律師在辯護過程中應理論聯繫實際,正確把握打擊毒品犯罪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刑事政策,在配合國家嚴厲打擊毒品犯罪的同時,最大限度地爲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最佳的辯護。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販賣冰毒多少克判死刑

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種類不同而異,達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
1、鴉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類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葉及大麻煙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6、嗎啡一百克以上;
7、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針劑100mg/支規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規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劑25mg/片規格的一萬片以上,50mg/片規格的五千片以上);
8、鹽酸二氫埃託啡十毫克以上(針劑或者片劑20μg/支、片規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9、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10、罌粟殼二百千克以上;
11、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綜上,根據法律的規定,販賣冰毒也就是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的,就可以判處販賣者死刑,不過這裏還需要大家注意,是可以判處死刑,而不是應當判處死刑。
販賣毒品罪的認定是怎樣
行爲人故意以非毒品冒充毒品或者明知是假毒品而販賣營利的,應認定爲詐騙罪,而非販賣毒品罪,但行爲人不明知是毒品而販賣,事實上具有販賣毒品的可能性的,應認定爲販賣毒品(未遂)。行爲人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微量毒品的,應認定爲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宜認定爲販賣毒品罪。
在我們國家只要販賣了毒品這種行爲存在的話,那麼就會由法院來對行爲作出一個判決。所以說,販賣的具體的數量並不影響着這個罪名的成立,但是會影響具體量刑的時候幅度問題。畢竟販賣的數量會反映這個行爲的情節嚴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