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構成四個要素

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構成四個要素
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的四要件

(一)主體


本罪主體爲一般主體。但必須是未取得醫生執業的人。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是指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規定,未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人。如果已經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實施破壞計劃生育的行爲,不構成本罪。


(二)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即行爲人明知自己無權爲他人實施計劃生育手術,但出於個人某種目的而擅自爲他人進行節育復通手術、假節育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摘取宮內節育器所持的心理態度。


(三)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和他人的生命健康權。


(四)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擅自爲他人進行節育復通手術、假節育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摘取官內節育器,情節嚴重的行爲。擅自爲他人進行節育復通手術,是指沒有醫師資格的人,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和制度,爲他人進行輸卵(精)管復通手術的行爲。擅自爲他人進行假節育手術,是指沒有醫師資格的人,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和制度,爲他人進行假結紮輸卵(精)管手術的行爲。情節嚴重是構成本罪的必備要件,一般是指多次爲他人進行節育復通等手術,致使多人超計劃生育的;使用不合衛生標準或醫療標準的方法,致使就診人遭受重大痛苦或者損害就診人健康的;以營利爲目的,鼓動他人接受節育復通等手術,妨害計劃生育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