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安置房沒有房產證可以改名嗎

拆遷安置房沒有房產證可以改名嗎
拆遷安置房沒有房產證
在城市房屋拆遷過程中,拆遷安置房沒有房產證的問題,但有些被拆遷人獲得多套拆遷安置房,遠遠超出其居住需求。爲獲取利益,許多被拆遷人往往在取得拆遷安置房的產權前就將過剩的拆遷安置房出售。而從拆遷安置協議簽訂到拆遷安置房屋交付,一般要經過較長的時間,在這期間,遇到房價上漲或下跌,安置房建設質量等問題經常會發生買方或賣方毀約導致的糾紛。此時,買方或賣方往往會依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要求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以達到收回房屋或退房的目的。依照法律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產不得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