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犯罪的偵查取證

職務犯罪的偵查取證
職務犯罪偵查
檢察機關管轄的職務犯罪共有53種,劃分爲三大類:貪污賄賂犯罪、瀆職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 (一)貪污賄賂犯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或國有單位實施的貪污、受賄等侵犯國家廉政建設制度,以及與貪污、受賄犯罪密切相關的侵犯職務廉潔性的行爲。 (1)貪污犯罪 1、貪污罪 2、挪用公款罪 3、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4、隱瞞境外存款罪 5、私分國有資產罪 6、私分罰沒財產罪 (2)受賄犯罪 1、受賄罪 2、單位受賄罪 3、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4、行賄罪 5、對單位行賄罪 6、介紹賄賂罪 7、單位行賄罪。 (二)瀆職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妨害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損害公衆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活動客觀公正性的信賴,致使國家與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爲。 (1)濫用職權型瀆職罪 1、濫用職權罪 2、故意泄露國家祕密罪 3、私放在押人員罪 4、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罪 5、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罪 6、放行偷越國(邊)境人員罪 7、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 8、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 (2)玩忽職守型瀆職罪 1、玩忽職守罪 2、過失泄露國家祕密罪 3、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 4、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 5、環境監管失職罪 6、傳染病防治失職罪 7、商檢失職罪 8、動植物檢疫失職罪 9、不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 10、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 (3)徇私舞弊型瀆職罪 1、徇私枉法罪 2、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3、執行裁判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罪 4、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 5、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6、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罪 7、徇私舞弊不徵、少徵稅款罪 8、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罪 9、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 10、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罪 11、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 12、放縱走私罪 13、商檢徇私舞弊罪 14、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 15、放縱製售僞劣商品犯罪行爲罪 16、招收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罪。 (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 1、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罪 2、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搜查罪 3、刑訊逼供罪 4、暴力取證罪 5、虐待被監管人罪 6、報復陷害罪 7、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破壞選舉罪。